“城区内禁止遛狗,违反三次,立刻捕杀!”
昨天,小编看到了一个非常可笑的话题:
11月13日,云南昭通威信县打着,为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,全面纠正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。
发布了一条《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、禁止遛狗的通告》:
县城城区内禁止出门遛狗,一旦发现,如下处理:
第一次:警告;
第二次:罚款50-200元;
第三次:直接进行捕杀;
这就意味着,即便有狗证,给狗狗带上牵引绳,出门遛狗,也绝对不行!
处理方法就是这么简单粗暴,一刀切。
怎么也没想到,我们一直倡导的文明社会,竟要建立在“对狗狗赶尽杀绝”的基础之上。
最关键的是,还有不少网友拍手叫好……
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?
人类不负责任养狗行为的错误,竟然要强加到狗狗身上,让它们为此承担后果。
难道他们忘了,每每发生意外时,冲在前面义无反顾救他们于水火时的搜救犬了吗?
需要它们时,要它们为救人类冲在前线,为你付出生命;不需要时,便要赶尽杀绝。
这些人的想法,实在是太可怕了。
不过好在,这些人只是一小部分,并且该通告在11月20日,才开始施行。
并且在舆论的压力下,威信县主要领导正在召集各部门,研究此事,并且于昨天对网友做出回应:
城市管理要规范,但任何事都要依法依规。
距20号还有几天时间,希望这件事能在大家的努力下,出现反转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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