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禁10年,罚款200万,我国即将出炉的最严动保法
虐狗...
最高刑期10年,罚款200万元,且永远不许再养狗,了解一下?
近日,我国香港特区政府提出修订《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》,建议提高残酷对待动物的罚则:
由目前最高判监3年及罚款20万元(港币),提高到4至10年,及最高罚款200万元(港币)!
同时还可授权法院在指定时限或永久取消,因残酷对待动物而被定罪人士饲养动物的资格!
虽然只是香港地区,但依旧非常振奋人心!这是人类文明进步及社会进步的表现!
此外,修订还建议向动物负有责任的人引入“谨慎责任”:
要求宠物主人应妥善照顾动物,如果未能做到,执法人员可向其发出改善通知书,并就违反“谨慎责任”的行为订立罚则,情节严重的最高罚则建议监禁3年!
也就是说除了暴力虐狗外,其它属于软虐狗范围内:
没有满足狗狗的福利需求,比如提供清洁饮水营养均衡及良好的居住环境,或者是有病不去治疗等行为...
则违反了谨慎责任,最高可监禁3年哦!
目前修例建议将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,据有关人士称,新法例最快于2021年完成立法!
而除了香港,我国澳门及台湾地区,也在近几年逐步完善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:
2016年9月1日起,澳门特别行政区《动物保护法》正式生效,虐杀动物最高可达一年有期徒刑!
2017年4月11日,台湾省也通过了《动物保护法》的部分条文,虐杀动物将处两年有期徒刑及最高200万新台币的罚款!
港澳台都有了,大陆还会远吗?未来可期!
希望在我们的努力下,尽早为大陆的毛孩子们也能争取到同样的立法保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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